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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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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约定的地点依旧是那个帝京街头,这一天,空中忽然飘起了雪,太子穿着一件紫色貂鼠雪氅,贴身太监良玉帮他撑着伞。 当太子站在那个老地方等等足足好几时辰,从饭间午时到下午酉时末刻,然而,姑娘却依旧没有来。

    “殿下,咱还是回宫去吧?您看,现在天都快黑了,我看那姑娘准是不会来了。”

    “再等等吧。”太子说。

    两个人又搓着手站了一会儿,雪越来越大,昨日还花灯锦簇的帝京城,今天就是白茫茫一片。随着四合的暮色逐渐从天空中暗罩下来,太子总算意识到,那个姑娘,真的不会出现了。良玉在一旁抱怨,说这姑娘好大的架势,居然让堂堂的未来储君等她,又说姑娘没有教养,既然承诺了别人,却把别人当猴子一样戏耍。良玉抱怨了足足半个时辰,太子心想:难道,是这姑娘出了什么事?还是家里的人不允她出来?毕竟看她那天真爽朗样子,再怎么说也不是随便捉弄人的千金小姐。

    太子回了宫,从那以后,他常常限于失落寡欢的心境中。

    “不管怎么样,我一定要找她!”

    也许,越是得不到,就越觉得珍贵;越是不好寻觅,就越是想尽办法要找到她。

    太子打定了注意,他先是让身边暗卫们一个个挨家挨户地找,他甚至觉得,就算把整个京城翻了个盖儿,他也非把她找到不可!

    太子的婚配自然不能由他个人做主,但他已经想好了,若是再找到那姑娘,不说让她做自己的太子妃或者皇后,但宠嫔宠妃是绝对能给她的。

    就这样,派出去的暗卫们左也找,右也找,然而,在既不知道姑娘芳名,又不知道姑娘的其他情况下,仅凭一张画像,这于暗卫们来说,无疑是大海捞针,难如登天。

    “殿下,恕卑职无能,您所提供的线索实在太少,属下们实在、实在无能为力了!”

    “一群饭桶,还不给孤滚!”太子大怒,不待说完,便猛地一脚就向侍卫们踹了过去。

    看来,他和那位姑娘真的是注定无缘了,只是,无缘归无缘,然而又实在不甘心。

    没事儿的时候,他就把自己关在御书房里画那姑娘的画像,用木雕刻那姑娘的样子,画了一张又一张,刻了一个又一个……有一天,太子妃前来问安,太子醉眼惺忪地,竟把自己的太子妃当成了那位姑娘,不及太子妃起身,他上前一把将她拦腰抱起来……那一天,太子妃感到压在自己身上的夫君是从未有过的热情、温柔、勇猛以及霸道。

    两个月后,早春的紫木兰纷纷开满宰相府齐家的府邸。

    太子这日到齐府做客,他手拿一把描金牡丹折扇,头戴玉冠,腰束杏黄玉带,袂袖飘飘,微微显黑的肤色在阳光下有一抹隐约的苍白。

    他是到宰相府找齐瑜下棋的,身边没有随从,私防而来。宰相府的香圃水榭花开满园,他只向角门的小厮说了声是齐瑜在外的朋友,遂在一名小总管带领下,百无聊赖地转过一道道游廊,踏过一道道曲桥。

    相府实在很大,精致奢华的程度堪比自己东宫潜邸,他心中冷笑一声,正暗骂这齐家老贼的窃权罔利时,忽然,他听见一阵阵女子欢笑如铃的声音从花园那头穿庭越壁而来——

    “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六……好啊好啊,大小姐好厉害!大小姐好厉害!”

    原来,是一群丫头们在踢毽子,清脆响亮的鼓掌声中,一个身着石榴红裙的曼丽少女正香汗淋漓、红晕透腮地踢羽毛毽子。

    开春时节,花影缤纷,那姑娘身形利落,动作飞速连贯,一个单拐将脚一勾,须臾,一只毽子“咻”地一飞,便堪堪落到太子的云头黑靴上。

    “哎呀,我的毽子毽子——”声音听着好似熟悉。

    太子弯下身,正要笑眯眯将它捡起来,然而,当那毽子的主人一身红裙及地,脸色酡红气喘吁吁地向他跑过来时,太子手里的毽子,一下又掉在了地上!

    “你……”

    太子声音微微有些沙哑,也许,要表达这时的心境是难以形述的。

    这么两个月的单相思,这么两个月的魂不守舍……他本想冲上前将她一把抱住,将她紧紧、紧紧抱在怀里,然而,却只是一动不动看着她,那眼神像是在问:你究竟是谁?你缘何要取走了孤的心,却又不声不响地消失了?

    “哎呀,你这毽子,倒飞得远,原来是掉在这儿了!……唔,这位公子,你能让一让么?”

    姑娘笑嘻嘻地看着她,和印象中的一样大方、爽朗而充满朝气。

    太子不动。

    “公子,你能让一让么?”姑娘又说,这一次,却是有些纳闷地看着他。也许,她觉得这人从头到脚,从表情到眼神,都很奇怪。

    太子长长吁了口气,他看着姑娘,目光热切,声音平静却暗藏着潮涌般的兴奋与激动:“姑娘。”

    他问她:“你……真的不记得在下是谁了吗?告诉我,上次为什么要失约呢?是家里的人不许你出来么?对了,你可知道那天我等了你足足好几个时辰……”

    他就这样说着,也许,现在的太子是温柔而富有耐心的,因为,他其实心里也有气。

    不管是什么缘由,她既然答应了他,那么,就算不能赴约,至少让人传达一声她不能来,或者把她的芳名住址告知与他也是好的。尤其,他刚才听丫头们叫她“大小姐”,想来是齐季林那个老贼的闺女了,不过没关系,爱情从来没有门第、身份之分,他只知道,说不定她是老贼的女儿这就跟好办了!先夺走她的心,然后,废弃原来的太子妃,将她立为正室,他不怕老贼以此骑到他的头上……

    就这样想了许久,姑娘皱皱眉,仿佛有些不可置信似地,“我——认识你?”她把声音拖得长长的,这一句倒还好,然而,下面一句,却让太子的那张本就不白皙的脸,更加黑了——

    “诶,我说你这人杂回事儿呀?来来来,咱们把话说个明白。你把我毽子踩到脚下了,我请你让一让吧,你不动,反而说我和你有什么约会?诶,这位相公,你是认错了人吃错了药?还是真的不懂你的这些话对于一个女子的清誉来说,是种天大的陷害和毁灭?而且公子,你还没听说过有句话叫做‘饭可以乱吃,话不可以乱讲’吗?我告诉你,我明珠可不是那种可以被你们这些借机勾搭的轻薄登徒子所任意欺哄的……”

    姑娘叽里咕噜一大堆,她看着太子,倒剔着眉毛,朱红的嘴唇狠狠扯紧,腮上一对酒窝又深又大,虽然,漂亮还是那样漂亮,然而,哪里还有初见时的甜美可爱?

    太子感觉自己的头快要被搅晕了,这是那位姑娘吗?真的是那位自己朝思暮想的姑娘吗?她说她不认识他,还说他是登徒子……?!

    天呐,太子感觉自己烦恼了这么久,却是个可怜的笑话——她说他不认识他!不认识!

    太子不停地揉鼻梁骨,他极力忍耐自己的好脾性,微微笑了一笑,“姑娘——”不管怎么样,他得赶紧解释清楚。

    太子启动嘴角,正思量着如何向她解释,这时,又一阵沉稳的脚步自身后遥遥传来。

    原来,齐瑜来了。

    齐瑜穿一件竹青色家常袍子,容色秀雅,气质照人。姑娘一见了他,赶紧热络络地跑过去,想要去拉齐瑜的手,却又生生收了回去,口里气着,但听得出来却是在向心爱之人撒娇不满:“呵!你跑呀,你躲呀,你不就是怕我成天缠着你么?齐瑜,别把我想得那么黏糊糊的,我这会子来是给伯母送东西的,可不是来找你的!”

    说着,她又“哼”地一声,一点也不把太子当回事地,跺脚跑了。

    就在这一瞬,太子终于大彻大悟过来!

    这位姑娘,他迷恋了这么久,单相思了这么久,全都是自作多情找的。

    她不是齐季林的女儿,后来齐瑜又解释着说,那是他的未婚妻,明家的大闺女,性子刁蛮乖张了点,若有得罪之处,还请太子见谅。

    让他见谅,让他见谅……

    太子扯起嘴角阴阴冷冷笑了起来,他看着手中的描金牡丹折扇,扇子上,牡丹鲜艳,却是阳光下刺眼的殷红——是的,那不是雍容,而是丑陋。

    他想,他一直都也是蠢的,一直以来,那位叫明珠的姑娘,也就是齐瑜的未婚妻,他把她当成心中偷偷绽放的一朵瑰丽嫣红牡丹,却不知,那朵真正的牡丹是她的母妃——

    是那个曾经在无数个暗夜里把她紧紧搂在怀里,叫他“启儿别怕”的、死去的、被人作践了的、可怜的母妃

    呵,明珠,明珠,就凭这么一个又蠢又没规没距的黄毛小丫头,她,也配?!

    ※※※

    “所以——殿下现在究竟想要怎样?或者说,殿下是想怎么报复你口中所谓‘伤了你心’的女子?”

    听了太子这一番梦呓似地长长讲述,齐瑜额角的太阳穴突突跳动,全身愤怒着,几乎就连额上青筋都快迸起来了。

    太子的心胸狭窄以及残暴阴冷不能让他轻举妄动,现在,明珠还捏在她的手里,是生是死,能否活着见他,这都是他齐瑜这个做相公的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事,稍后有所不慎,明珠的命就悬于一线,搞不好,他会对明珠做出什么极端的事,这都是想也不敢去想。

    所以,他必须冷静,必须先把给自己稳起来。

    太子不说话,他站起来,依旧眼角阴阴地飞了一个不伦不类扭曲的笑,然后,声调不疾不徐地说道:“三郎,别在孤面前装作一副泰山崩于前而面色不改地样子。你这样子,孤看着相当不舒服。”

    齐瑜不说话。

    “那个叫薛枕淮的‘蒙古大夫”也算是你自引的一头狼了,你知道么?就从这头狼踏进你们齐家的那一天开始,他就在寻思你那老贼府上有什么把柄弱点可以被他找到捏着,哎,也是巧……就在他找来找去找不着,还好,你这个儿子总算争了点儿气,这不,看着倒还一副‘无懈可击’的样子,实则内里却是个软得不能再软的软柿子,别的不说,就说只要你老婆一出事,你这软了吧唧的软柿子就可以被咱们捏来捏——”

    说着,他又像是思及什么有趣的事儿,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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