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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回心情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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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卫还是那么爱自由,也喜欢和红杏互相折磨。

    红杏去了澳门玩,大卫很郁闷,于是也自己一个去了三峡。

    红杏开头生气,又说不理他,后来也就不了了之了,毕竟是自己先去玩的。

    他们的日子天天这样过着,但红杏觉得,如果大卫一天不来接她,她迟早会离开大卫。

    准确点来说,要是现在,有个比较好的对象,马上和红杏结婚,红杏也可以抛开大卫。

    因为红杏不喜欢无止境的等偿。

    这一天,红杏翻起以前的日记,惊觉以前那么多人爱她,如果不是因为红杏生病过,她的婚姻生活,一定会比现在幸福。

    偶然——年少日记摘录

    96.11.19

    潘永XI,罗建X,罗X峰,各取一二三字,就成XX峰。

    潘永XI,真像我哥哥,他能像哥哥对我那么好吗?他会不会也像哥哥会打我?他比哥哥还要英俊高大,是我的偶像。我知道他也很喜欢我,从他望着我,关心我的眼神,我就觉得我好象找到了依靠,我想起他我会微笑,想起周慧敏那首《CESTLOVEWE》

    罗建X是和我青梅竹马长大的人,我知道和他一起是不会有好结果的,以我的性格,一定会伤害他。

    罗X峰是班里最喜欢我的一个男生,我们每天见面,每天也对望,但他的蓝球技术虽然顶呱呱,还不够我哥哥高,希望他能快高长大吧。

    XX峰,是最复杂的人物,有钱仔,可是他一点也不关心我,我以后就算真的到容奇开分店,也不会再痴恋他。

    后记:呵呵,十二年后,我和罗建,峰已演译成红颜知己,一生的知音,像他们说的,默认的,那么恋我,然而,他们会永远在我背后,

    英文书院的那两个,我特想再见到阿B,呵呵,其实B和甩毛一样,有大大的眼睛,神情也很像,我想起来了。

    96.12.2

    今天下午一回到学校,偶然翻书,却发现一封信。对此,我不是太意外,因为我已估计到这一定是某位男孩子给我的情信。

    至于情信,我好象见怪不怪,因为我已经有过先例。当我读六年级时,契大佬培峰请我开生日PRATY,就收到阿轩送给我的卡。上面写着“送给我心爱的李XX收。”当时,我是这样想的,我还小,这么早谈情说爱干吗?且我觉得,阿轩虽然英俊,但比我小,这就是我所不太喜欢的了。不知已成为我弟弟的阿轩,现在在干什么呢?已经五年多没通音迅了。

    到了初一,到暑假我又收到了一封信。这次居然是一位大我六七岁的大男孩儿寄来的。他在信中说,想和我交个朋友。还说,次次吃饭他都望着我,问我是否注意到,而我根本毫无感觉。这个男孩儿的名字叫阿平,不知和我认识的梁小姐是否有关系,因为名字只差一个字,呵呵。

    但现在的这封信,却打动了我的心弦。这个男孩儿成绩不错,一看就知道,因为他的文笔很流畅,字迹也很漂亮,虽然比起毅的还差了点,算了,以后再不提起姓杨这个人!

    他在信中赞得我很可爱,我真不相信自己竟有这么大的魅力,虽然从小到大,都有人赞我是靓女,赞我聪明。可是,我却认为,这不过是别人卖口乖,其实一个人,靓不是最重要的,最紧要的是有气质,有性格,有本事。

    我知道现在有不少男孩儿暗恋我,可是我真的真的不想过早涉入爱河。十六岁那次几乎把我吓坏了,尽管那时我也不算拍拖,是基于别的原因才累到大病一场。

    可是那些风言风语,那些流言,足以害到我几乎死去,由生到死,由死到生,已使我过早成熟,已开始思考人生的真谛。

    那个叫阿杰的,约我去见他。我不知见不见好。他真的好象很喜欢我,可是我根本不认识他,我决定写一封信,让我们班的辉交给他。

    我还小,起码25岁我才谈婚论嫁,现在呢,事业未成,何以家为?我决定了以后要当老板,要在商场搏杀,当然要事业不要爱情。

    快要镇运会了,到时我一定去看潘XXI,希望他能夺得***跳冠军,至于峰,十足十的奸人,让他走开一边吧!

    后记:那天是我收到阿杰的情信后写的,当时,我很恋着峰,即《擦肩而过》的峰,他也恋着我的,只是,造物弄人。

    说到25岁谈婚论嫁这句,呵呵,我的确是25岁第一次嫁,可惜婚姻只维持了四年。

    我现在也算老板吧,哈哈,尽管是空壳公司,可是,能赚钱就行,是不?

    看到这些,红杏心里只有唏嘘。

    如果不是因为生病,红杏也不至于一出社会时,连卖面包这么低级的工作也干过,甚至人家还嫌弃她。

    她在广州曾经当过编辑,可是还是敌不住那些外省人的办公室政治。

    在XX公司做了一个月,感慨良多,怎么说呢,也许我是个新手,走起路来特别艰难。

    我也说过我毫无经验,我只是网上出名而已,可以说,凡是上网的人,如果不知道我小锶,可以说他的确是网上菜鸟。可是对于编辑,我却完完全全是个菜鸟,我毫无经验。

    在一个月中,我每天在网上找稿件,下稿件,当然可能因为我自己有网站,有时直接下在我网站,那网速要快得多,然而人们看了,只会觉得我是在偷懒,我只在弄我的网站。

    对于编辑方面,我在拼命请教另一位李小姐,可能她也太忙,她总不会教我。于是我也只有自己瞎闯。

    我喜欢的文章类型,需要有感染力,虽然包含真情实感。而且,我不太喜欢太严肃的文章,我认为现在的学生应该也与我一样,不太喜欢太悲情,太严肃的文章,所以,我尽量从情节,从作者笔触的感染力去找。我也最喜欢幽默类的文章。

    我找了很多篇,有很多就叫李小姐去看了,她看了以后没说什么,直至后来我看到初稿第一期的文章,其中也有很多我也找到了,但因为不是我交上去给老总批的,可能她也在网上找到了吧,反正网络都是来来去去几篇文章,反正交上去后,就变成不是我审批的了。

    而后来她给了我一些小栏目,如亲情后花园,烦恼身事,心理测验,星星满天,倒霉蛋,卧谈会,校园007,课桌文化等等,我也很努力地找了,也去修改了,也给她看了,她还是没说什么,反正弄上去的,我都是毫不知情的。

    只知道一个栏目,校园007,色女狼那篇,弄了我很多心血改的,而倒霉蛋,也是我花了很多时间整理的。而且还是一篇《古龙流星花园》,其实是我找的,但不知道为什么报上去时,又不是我的名字了。

    在下班后,我乘车碰到中学生,都会和他们交谈一下,了解到他们最喜欢看什么杂志,例如《少男少女》、《女友》等,而我也经常看这些书,以了解他们的喜好和思路。我也叫他们帮我调查一下,现在学生们最喜欢的偶像是什么?最喜欢看的书是什么?还有其它其它关于校园的东西。

    而我本身有很多网络上的好友们,他们就是高三,大一生,甚至年纪更小,他们都答应了写稿来支持我的。而他们本身就是学生,也是能写之人,由他们写来,我觉得不失是一个极好的文章来源。

    其实我自己也能写,不过好象我写的,李小姐都总会说不满意,然而她又常说鼓励我写。目前我已学会改编漫画,《辣妹公主》我已写了第一期。还准备写些校园类的《小燕子亲历校园记》等等。我能做到网上有点名气,我的文章其实很多人爱看的,他们说我写得特别有真情实感,而我用百度搜索,居然发现很多网站收了我的诗歌文章,而我却不知道的。

    只是如果没有了这背景,我想我不会在校园这方面发展。

    其实我也认为,目前校园类杂志太多女性的柔情风了,其实也有很多男孩儿喜欢看校园类杂志的,只是他们看了找不到共鸣而已,这也是我为什么主张感情类和幽默类也需要同时在杂志中同行。

    还有,现在的学生对中国古代文化太不熟悉,像宋词元曲等等,可能问起一个中学生来,他们一头雾水,而这些可以通过我们的杂志宣扬出去,可是为什么我们杂志里没这个栏目,当初我提议了,也被刷下来了。

    另外,英语对于很多学生也是头痛的,我提出可以每期教一首英语歌,而更弄下翻译诗,因为我本身就翻译了不少英语经典名曲,经网友们也是很好评的,可是我们杂志后来也否决了我了。

    在这一个月里,我能学到的,就是看了不少校园类的文章,和一些校园里的网友们更多交流,去重温那个年代,也准备了一些写作素材。

    对于找文章方面,我承认我可能还不够能力,可是每个人的审美观点不同,我们为什么不能容纳多方面的文章呢?为什么都是哭哭啼啼的居多?

    不过,在XX,上网很方便,我倒是真的欣赏了网上不少好文章,从而在写作上更上一层。很多人都说我的诗歌和散文比以前进步大多了。

    另外,我还学会了和人相处,和人打交道。就算我以后会怎么样,这也是一个人生经历。

    不管未来会怎么样,我相信我还会做得更好。

    后记:或者我真的只适合写,不适合当编辑,但是当时,我还是被办公室冷政治阴了一招,这位李小姐深懂职场厚黑学。

    红杏觉得,或许自己更适合写吧,起码写小说,她还收过一点钱。

    这时候,阿坚好象失踪了。

    阿坚这人,好象比大卫更怪,来无影无去踪,喜欢时忽然回来找红杏,一言不合,马上又跑。

    大卫起码,从来不舍得让红杏离开自己的视线。

    或许,阿坚也在偷偷看着红杏?

    仍记起那一年,火车上深情的眼神,所以,写下《你的眼神》。

    原来,最打动我的,不为你的甜言蜜语,只为你的眼神,你的眼神中有我。

    曾经,我问过一个人,我最漂亮哪儿,他们说的通常是色的部分,我却说,我最喜欢我的眼睛,那个人却说,我的眼睛比你漂亮,因为,我眼中有你。

    这个人,之后因为我不理他,因爱成恨,跑去西陆参与攻击我,间接造成我小锶锶亭这个论坛,和冷剑小锶被封。

    人呀,难道因为爱,太爱,所以成恨?

    难道,真的是,吃不到的葡萄,它是酸的?

    这个人我姑且不理他了,直到我再碰到了他。

    离婚后,爱上他,是因为他的眼神。

    他常常无比热烈地看着我,看到我要低下头,不敢正视他如火的眼光,他在向我说,你是我的。

    刚开始认识时,我们无所不谈,什么秘密都可以分享。

    然而他的爱多么强烈,多么专横!甚至,他常误会我,甚至,他要伤害我。

    为了他哥的介入,他居然迫我离开他们公司。他宁愿一拍两散。

    我本来立心一世不理他,然而我忘记不了,临分手那天,他对我的眼神,那种欲言又止,欲哭无泪,仿佛天塌下来的眼神。他那天的眼神,永远刻在我的心上。

    这就是,我没法割舍他的原因。因为,不是深爱我的人,不会有如此的眼神。

    眼,常常可折射一个人的内心。

    他可以言语来欺骗,然而,他的眼神早就出卖了他的心。让我通通知晓。

    我们太相爱,我们分不开,我们都骄傲,我们常互相伤害,然而又互相关怀。

    我们,已经缠得太深。

    对于将来,我们都信心不够,我们都有野心,我们都不太需要爱情,然而,在真爱面前,我们永远不舍得放弃。

    天,我们太像了,仿佛一个人,这就是,我为什么常和他有感应。因为,彼此太了解。

    捻朵微笑的花,我在向你唱,我说俩俩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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